7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环迅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领到巨额罚单。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环迅支付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8.68万元,并处罚款4970.72万元,合计罚没金额5939.41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从罚金上看,此次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单次被罚没金额最多的。
央行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环迅支付2011年首次获得支付牌照。2016年续展时,被终止在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以外地区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目前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电话支付(全国)、固定电话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
依据天眼查信息,环迅支付注册资本1.05亿元,法定代表人栾毓敏。股东包括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海石基信息(33.660, 0.38, 1.14%)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驰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栾毓敏。
第三方支付分析人士表示,“环迅支付被重罚主要是因为历史业务,“大概率是涉及洗钱了,或者参与的‘黑产’过多,影响的消费者过多”。
实际上,环迅支付已被多次处罚。2018年7月,环迅支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170万元。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017年8月,迅付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央行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8.57万元,并处以罚款150万元,共计罚没178.57万元。
2016年10月,因环迅支付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款22万元,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1.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