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5月29日向媒体表示,非常欢迎阿里巴巴“回家”,并称对此“并不意外”。
据外媒报道,阿里巴巴正计划在香港作第二上市,预计募集200亿美元,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提出上市申请,此举意在令融资渠道更多元化和提高流动性。但报道称该计划仍处初步阶段,未有最终决定。
“远走他乡的人总要回来,回家是肯定的,至于到底是在上海、深圳还是在香港定居,则是公司的选择。如果来香港上市,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南下股票通投资参与、对此我们乐见其成。”他表示。
去年4月,港交所启动了香港市场25年来最大的上市机制改革,对同股不同权、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敞开了怀抱,并改革了第二上市相关规则。
事实上,之前来港作第二上市的多家公司由于未在香港发行新股,导致交投长期低迷而最终撤回上市。继新濠博亚、淡水河谷之后,嘉能可、COACH均宣布取消在港第二上市。为此,港交所修改了相关的第二上市条例,对第二上市公司的监管提供更多豁免。
据了解,目前港交所的第二上市主要为了吸引海外上市的大型新经济公司来香港作第二上市。这类公司必须至少达到100亿港元市值及10亿港元收益,主要是创新产业公司, 需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伦交所等地上市,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
第二上市可享监管豁免
“根据我们和很多公司的讨论,很多公司最后倾向于在香港进行双重主要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 ,或者将亚洲或中国业务在香港进行分拆上市,而放弃原来的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 计划”香港某外资律所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上述法律人士介绍,一家公司在两个交易所第一上市,它必须遵守两个交易所的条例。国内典型的双重上市现象是“A+H”上市。
相比之下,第二上市是指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可以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第二上市的方式主要以存托凭证的形式存在。如果是一家公司到另一个交易所第二上市,主要必须遵守第一上市交易所的条例,第二上市交易所的要求则各有不同。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公司在港交所进行第二上市,相应的监管豁免由负责审批的上市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同时,根据港交所的命名规则,第二上市需要在股票简称后面加上特殊的标记“S”。港交所发言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目前这类股票暂时未能成为港股通标的,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无法通过“港股通”投资这类股票。
以百济神州为例,2016年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去年8月在港进行双重主要上市。这意味着,公司需要同时遵守两边的市场规则,这也为其未来能够进入沪深港通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