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1-14|[复制链接,推荐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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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收税是迟早的事,愿意付出的,愿意继续经营网店的,也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不管依据法理还是法律条文,网店作为经营实体,依法纳税可谓天经地义。只不过在现实操作层面上,还难以执行到位,才让公众产生了网店不用交税的印象。但这一印象完全是错觉———不是网店不交税,而是对网店征税暂时还没有展开而已。
国务院法制办最新公布了一个《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个文件中拟将出台的“纳税识别号”制度,再度将“个人网店征税”话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征求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总体有四点明显变化:电商需公开税务登记;强调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纳税人及纳税相关的第三方应当按照规定披露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具有检查电商涉税情况的权力。
一段时间以来,一说到“个人网店要征税”,舆论就立马一惊一乍的,好像是个多不得了的事。新的税收征管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为增加了网上交易税的内容,就被媒体说成是“炸药包”,更有评论认为网店会大难临头,实体店会借此翻身。其实,这些都是夸大其词的说法,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产生很多认知误区,网店交不交税就是其中之一。不管依据法理还是法律条文,网店作为经营实体,依法纳税可谓天经地义。只不过在现实操作层面上,还难以执行到位,才让公众产生了网店不用交税的印象。但这一印象完全是错觉———不是网店不交税,而是对网店征税暂时还没有展开而已。新的征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设立新的税收项目,而是在完善收税的执行环节,这在法律层面谈不上“新变动”,而是力图解决法律执行的滞后问题,让已有规定能够落地。
更重要的是,网店征税的效应很大程度上也被夸大了。一些评论给人造成的印象是,网店征税山雨欲来,会涉及所有网店,是在增加网店的成本负担。这基本上也是误读。去年10月,国家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网店,都不需要交税。而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目前95%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以下。这意味着,即便上述草案真的兑了现,绝大多数网店也不需要交税。
所以,对网店征税完全没必要大惊小怪,也不必担忧。有人认为网店交税可能会让传统百货逆袭电商,这种判断不仅逻辑过于简单而且缺乏依据。首先,收税对网店的影响没有想象中的大;其次,也是最核心的,电商之所以对传统实体店保持着摧枯拉朽的优势,并不是因为税收,而是缘于电商模式本身的优越性———电商与实体店相比,在租金、人员等成本支出上具有明显优势,税收并非主要因素。在这些主要因素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谈传统百货的逆袭,其实是痴人说梦。
网店收税是迟早的事,逗硬了属正常,没逗硬算捡了便宜。如果有一天白捡的便宜没了,也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