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11|[复制链接,推荐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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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过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京东商城、淘宝网、天猫、苏宁易购、拍拍网、国美在线、乐蜂网、亚马逊、1号店、唯品会、顺丰优选、银泰网等网店,结果显示,“7天无理由退货”成功率超八成,有些电商还在买家付款页面,进行明显的“7天无理由退货”提示,一家卖美妆产品的网店,就在“消费者保障服务”中进行了“交易约定”,“老婆不喜欢”“老妈不喜欢”这些理由,都可以进行退货。
不过,有买家投诉说,8月初,在淘宝网购买了一个158元的包包,收到商品后以不喜欢为由申请退货。卖家却表示,退货可以,但是必须先给该商品在质量、价格、物流等方面全部5分的“好评”。昨天,记者联系上这家卖场,卖家给出的解释是,买家不进行评价而直接退货,将会影响店铺信誉,如果成交的多而评论的少,买家就会认为商品不好。
如果商品已经申请退货,再给卖家差评,那是不是于情于理都不合呢!站在卖家的角度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已经履行,那么消费者也不能强人所难,硬要给差评或是威胁怎么样。
如果退货了还强制性给了差评,那么差评师是不是又有空子可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是买卖双方共同坚守的,我们要守住自己的利益,也不能忘了为人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