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说明
淘宝商品被商家主动删除:
①第一次删除31天内,商家可以去回收站操作恢复商品,商品恢复后为下架状态,所有销量、评价、标签不丢失。
②删除两次及以上,删除满1天(24小时)且不超过31天,商家可以去回收站操作恢复商品,商品恢复后为下架状态,所有销量、评价、标签不丢失。
操作步骤
1、【满足恢复条件时】进入【千牛工作台】-【商品】-【我的宝贝】-【回收站】,找到想要恢复的商品,选择恢复宝贝的理由,点击确定即可
2、【不满足恢复条件时】商品删除超过2次,需要满24小时,即可前往回收站操作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