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是淘宝多年来的一个流行词语,但凡是开店的或多或少都会被这样的信息渲染,骗子每天叮咚叮咚什么免费**,同行也是每天销量猛增,这信誉等级真是害人不浅。
淘宝的信誉是不是非*不可呢?其实并不是这样,大家可以先做好基本功,然后再逐步完善,后续做些推广什么的,小店最好不要好高骛远哦!当然,在实在没方法的时候可以适当的*一些,但是不能太过了。
我们在前门劝,偏偏有人后门放火了,自以为的高手们都声称自己有安全**的方法,不仅不被封,还可以提高搜索排名什么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过,网店****是违法又违规呀!我可不希望各位亲们进了大牢!违的什么法,违反了哪条规,且看以下四条:
1丶针对网络“**”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丶平等丶公平丶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丶公平交易权。“**”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丶网络“**”行为会撼动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网络“**”团体的大量存在也会扰乱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不仅增加了成本,也妨碍了消费者的选择和判断,一些好的商品和店家就会受到打压。因此,应尽快完善电子商务立法,规范网购时代的诚信体系,打击“*客”这样的非诚信交易。
3丶网店和*客之间的交易行为是虚假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某些黑中介或网络卖家来说,收*客几百元的保金跑掉,对*客来讲是违权的。而电商平台和卖家是合同关系,卖家通过这种虚假交易提高自身信用等级,显然也是违反这个规则的。
4丶淘宝店主由于**买钻,在卖家和卖家间构成了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经营关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丶制作成分丶性能丶用途丶生产者丶有效期限丶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通过*客提高自己信誉的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交易竞争法》。可见,*客这种行为的确有较大的危害性。
总结:淘宝作为一个购物平台,尽可能的为卖家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然而**正是对这以公平交易环境的破坏。首先*客没有核心竞争力,因为你能做别人也能做。其次**的存在和淘宝利益冲突,没有可生存空间。再次如果这样就能做好一个店铺,淘宝拼搏了几年的大卖家,淘宝专门研究销售的几百个专业讲师团队,淘宝十几亿铺建的服务器,都会是一个笑话。最后就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回避了淘宝17种检测方式,那么我觉得他也不会把这个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淘宝永远都是围绕着消费者在优化购物体验,所以大家要换位思考,将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成天抱怨淘宝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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