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明确对“西湖龙井”、“龙井茶(西湖产区)”地理标识使用的标准,并敦促电商平台及时进行整改。为了创造更好的交易环境,与商家共同打造合规、可信、可靠的市场环境。天猫平台根据该通知要求对西湖龙井茶叶做如下要求请相关商家注意!
一、西湖龙井茶叶商品发布
(一)“茶>>绿茶(新)>>西湖龙井”类目下,类目属性-产地城市须为杭州市
(二)若卖家所售商品为企业生产加工,使用“西湖龙井”或“龙井茶”且含杭州西湖、龙坞、梅家坞、狮峰等描述的产品,相关生产加工企业须为监管部门授权名单中的企业。
(三)在商品主图中必须展示最新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企业标或茶农标)。
二、违规处理
卖家未按上述要求发布商品的,天猫将依据《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滥发信息”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于2021年4月8日进行公示通知,2021年4月1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