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店学院 网店资讯 网店问答 专栏 店铺装修 拼多多入驻 虾皮入驻 推广返佣
    TOP
    甩手网 > 网店学院 > 开店基础 > 开店指导

    2019电商法实施,淘集集自然人入驻商家需办理主体登记

    2018-11-27 14:29:30 来源:淘集集商服群 人气:5121
    重要消息,淘集集商家看过来!平台发布了关于自然人形式入驻商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主要讲述了自然人身份入驻商家尽快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体公告内容请看下方。
    淘集集电商法实施
    尊敬的淘集集入驻商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01月01日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请广大入驻商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自查,如为自然人身份入驻淘集集平台,烦请尽快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请将自然人资质转化为个体工商户资质、合伙企业、公司等企业形式,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到淘集集平台进行审核。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淘集集平台的经营秩序,促进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特意安排如下:
    1、如以自然人形式入驻的商家已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请将相关资料(开户许可证+最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提交至招商部,由招商部提交资料进行公司内部审核。资料审核期间,入驻商家需要配合淘集集网站进行身份审核认证,具体以操作页面通知为准。
    2、自2019年01月01日起,如国家有相应政策产生,本平台有权按照国家相应政策对商家进行相应整改、代扣缴税、上报登记等事宜。
    3、自2019年06月30日起,本平台将对未能完成市场主体登记的入驻商家作处理措施(具体处理措施将另行公告通知)。
    上述相关内容如有调整,淘集集平台将另行公告通知。
    请广大入驻商家密切关注本通知及后续相关公告,注意调整内容。同时也提醒会员:
    1、此次调整过程中,在相关产品与服务关闭前,商家作为卖家店铺已与其他网站用户达成的交易,仍需履行相应卖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在途订单(如有)及履行有关服务承诺等。
    2、鉴于上述调整,商家如不再使用卖家店铺相关产品/服务,基于您或许已缴纳保证金,在确认已不再需要的情况下请及早处理关闭或退出,以减少您的资金占用。
    3、近期会开放升级通道入口,请注意商服群通知以及平台公告。
    特此通知!
    淘集集(上海欢兽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本则公告来源于淘集集商服群】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删除。联系信息:甩手网
    关注微信
    关于甩手软件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协议     |     用户权限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甩手客户服务

    • 甩手问答
    • 在线客服:企业QQ 800055007
    • 白班咨询电话(9:00-18:00):
      0755-26470437/26470392
      晚班咨询电话(18:00-22:00):
      18926581976/18926585976
    • 客服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22:00,周末9:00--17:00
      (除法定节日以外,其他不在线时间请留言,
      我们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 甩手网投诉电话:0755-26470437/26470392转621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2010-2020 深圳市华通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甩手网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28137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16号

    关闭
    在线客服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