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消息,日前,淘宝网公布了淘宝集市在2014年春节期间的发货时间规则。
淘宝网规定1月23日至2月11日为春节期间。在此期间,卖家的发货时间进行了调整。买卖双方已约定发货时间的订单,需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发货。没有约定发货时间的订单,卖家需要在2月14日之前发货。
如果卖家逾期没有发货,若买家发起投诉,卖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的实际成交额的5%作为违约金,金额最低不得少于1元,最高不得超过30元。如果卖家没有在淘宝网人工介入前主动支付违约金,除了要赔偿违约金之外,店铺还将被扣除3分。
而且,在春节期间,买家的超时打款时间延长。在春节期间发货的订单,除平邮发货之外,交易状态为“卖家已发货”,且买家为确认签收的,淘宝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的时间由10天延长至20天。
淘宝网对退款时间也进行了调整。如果买家在春节期间申请退款或修改退款协议,退款超时时间停止,于2月12日恢复超时时间。春节期间售后超时时间也被停止,春节过后恢复正常。
此外,维权小二介入时间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即在2月8日后逐步恢复对需要淘宝介入的退款、售后等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