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9日晚间消息,据据彭博社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就2015年1月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和解费2.5亿美元。
阿里巴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6-K文件中称,已就2015年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文件中称,阿里巴巴及公司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合称“被告”)已签署和解协议,以解决自2015年1月起一直待决的一宗集体诉讼。和解协议明确规定,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所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
阿里巴巴预计,经法院批准后,该和解协议将结束所有针对阿里巴巴及部分高管和董事的待决证券诉讼。
正如阿里巴巴之前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所披露的那样,被告是一起合并的集体诉讼的主体,原告方包括Christine Asia公司等。在2015年1月和2月,阿里巴巴共遭遇7起类似的诉讼,指控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前存在信息披露不到位的情况,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对此,阿里巴巴回应称,双方已经对该诉讼达成一致,此诉讼所依据案例,跟阿里巴巴信息披露准确度和管理透明度毫无关系。
阿里巴巴表示,在事实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再为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毫无意义。这样的漫长诉讼既无益于保障股东的利益,也无助于阿里巴巴专注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阿里巴巴还表示,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起因值得每个人深思,折腾的是中国企业,损害的是企业信心和国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