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每一个微信公众账号,都像一个小小的媒体。自媒体让人人都有了麦克风,但这次有一家公众号却因发布不实消息摊上事儿了。
11月16日上午,万达集团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条名为《今天,万达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的微信,文章表示,因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万达集团已向国家网信办举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的侵权行为。
公众号称文章系抄袭
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推广传播,该文阅读量较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11月14日万达集团官网发表声明:王健林从未发表过与此相关的任何言论,该文冒用王健林先生名义,严重误导读者,侵害王健林先生的名誉权,万达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万达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十分恶劣,提起诉讼不仅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正当权益,以正视听。同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警示那些没有底线的网络媒体,净化网络风气。
查询得知,“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其客服电话,记者联系到该公众账号的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已知悉此事,并表示“没什么回应,我也不清楚”。
“我也是从其他地方抄袭过来的,所以他(万达)发这个公告。我也是等待消息,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只不过我的传播量大一点,所以就给我发通告了。”上述人士表示。
11月16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发出《真诚的向王健林董事长致歉》的文章。文中称:本人刚入社会不久,面临各种就业压力,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机会接触了微信公众平台,我似乎看到了人生希望。就这样,我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见过,好像标题是《郎咸平: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我当时读到的时候就很兴奋,因为王总是我的偶像,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毫无犹豫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这么严重,希望得到王总原谅。
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红表示,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赔偿1000万元,王佳红表示,没法界定具体的数额,只能大概依据某种标准来认定。微信账号的运营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本质上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