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微信诞生以来,朋友圈便成为了朋友们之间分享生活乐趣的平台。而随着该应用的不断发展,朋友圈也不再只是晒晒生活点滴的圈子,而逐渐演变成了一些人的“生意圈”,微信营销也俨然成为了一种新兴的销售渠道。但随着微信营销的扩张,相应制度缺失的短板也逐渐显现,这种分享式销售渠道也慢慢陷入了假冒伪劣、投诉无门的尴尬。
微信平台上圆“老板梦”
拣货、分装、覆膜、打包、填写快递单,8月20日8点,家住东营东城的陈鹏(化名)便和几个伙伴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陈鹏是个微商,主营日本各类商品。他说,微信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借助微信平台兴起的微店、微商,通过熟人的宣传和推广,确实吸引了不少买家。
对于利润,陈鹏算了一笔账。一袋132g的山本汉方大麦若叶粉末,在他微店和朋友圈里的价格是135元,而它的进货价则在73元左右,刨除货运、人工及快递费用,这一袋大麦若叶粉末的纯利润大约为20元,比较可观。“如果是热销品且货源紧张的话,利润率还要比这高一点。”陈鹏说,从做微商开始一天一单发展为一天80单,他们的营销利润也水涨船高,一个月甚至可以有近万元的收入。
随着微信朋友圈的逐步扩大,借助微信平台圆“老板梦”的人愈来愈多,通过走访身边5位朋友发现,五人的微信圈中便存在着近30位从事微信营销的个人,风靡程度可见一斑。
“游走”在朋友圈里的假货
由于购买方便、商品新颖,微信营销方式确实吸引了不少买家。然而,借助微信平台,一部分人选择了在朋友圈里推销假货,且售假行为呈现了泛滥的态势。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一则朋友分享的消息,“加某客服微信号,并将该消息的内容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即可获得价值980元的雷朋眼镜套装”,文字后面则附着雷朋眼镜的照片。带着疑问,小编添加该微信号并转发后,收到了该客服的回应。回应称,只需提供姓名、地址和电话,随后他们便会安排人员将眼镜以快递的形式发给顾客,但唯一的条件是顾客需要自己承担19元运费。
在得到小编的同意后,快递在三天后到达,而记者在快递员的口中得知,这19元并非运费,而是货款;同时,记者打开快递查看货品发现,客服口中所谓的价值980元的眼镜已经变形,镜托也已经脱落。小编拿着眼镜去相关专卖店鉴定发现,此款雷朋眼镜确为假货,且市场价在8元左右,与客服所说的980元大相径庭。
与此同时,小编调查发现,在朋友圈里买到假货后,顾客通常会碍于情面淡化处理,而较少选择去维权,从另一方面助长了售假人群的气焰。
违法成本低,交易风险大
针对仿冒的雷朋眼镜,小编通过微信进行了售假投诉,但当小编按照微信提示输入被侵权品牌后,网页显示待品牌方接入,因为“售假需要品牌方判定,提交的品牌还未接入微信品牌维权平台”。同时,小编联系了发货方“雷朋客服”,该“客服”始终没有回应。
在朋友圈内进行买卖交易虽然方便,但的确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买到假货、商品图片与实物不符、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等已经屡见不鲜。而即使消费者对其进行举报,查封、注销其账号后,不法分子可以再注册,违法成本极低。小编了解得知,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商品只是在朋友间进行人对人的交易,并没有实名认证、信用担保、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存在极大风险。目前,在网购方面,国家虽然已经针对相关电商平台出台了措施予以规范,但监管依靠社交工具来经营的行为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工商部门建议,如果要在微信上购买商品,应选择最权威的渠道进行购物;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在微信上购买,还是应选择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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